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:抚养权归谁、怎么争、怎么变(2025 新规 + 2026 涉未成年人指引)

每年福州家事法庭的咨询量统计里,”孩子归谁”一直稳居前三——但真打起官司,问题远不止”归谁”三个字。抚养权这件事至少分三段:归谁、怎么争到手、判决之后能不能改。

2025 年 2 月 1 日起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(法释〔2025〕1 号)第 14 条把”两周岁以上、未满八周岁”子女的优先考虑从四项扩成五项,新增”抢夺、藏匿子女”作为不利因素。法办〔2026〕76 号《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》第 18 条把”听取子女意见”的年龄线前移到”未满八周岁但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亦应当听取”。

关键要点
2025 年 2 月 1 日起,”两周岁以上未满八周岁”子女的优先考虑从四项扩成五项,新增”抢夺、藏匿子女”作为不利因素(解释(二)第 14 条第 5 项)。
2026《指引》第 18 条:未满 8 周岁但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,亦应当听取意见
协议离婚 ≠ 强制执行:事关孩子稳定生活的关键事项仍建议落到调解书或判决书里。
判决之后还能改:解释(一)第 56 条四种情形(重病/伤残、不尽义务或虐待、八周岁以上愿随另一方、其他正当理由)。
2025 解释(二)第 12 条 + 2026《指引》第 21 条:分居期间一方或近亲属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,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情况 24 小时内作出处理。


一、先说结论:2025 年 2 月起,裁判口径逐步细化

把 2025 解释(二)和之前的解释(一)摆一起看,最直观的变化是——裁判文书里的论证密度变厚了:过去法官主要看「孩子一直跟谁生活」,现在还要核验对方有没有对孩子不利的情形。

1.1 旧规则 vs 新规则对照表

维度 旧规则:解释(一)第 46 条 新规则:解释(二)第 14 条(2025-02-01 施行)
第 1 项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同左
第 2 项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同左
第 3 项 该方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同左
第 4 项 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保留并细化
第 5 项(新增) 父或母有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,且另一方不存在本项所列情形

表格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《解释(一)》《解释(二)》原文(452771.html);个案以法院认定为准

简单说,2025 新规把”父或母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”正式写进了抚养权归属的裁判规则。对方抢一次孩子,反而可能成为另一方拿到抚养权的依据——但前提是你手里要有能钉实「对方抢走孩子」的证据(聊天记录 / 报警回执 / 居委会证明)。

1.2 2026《指引》第 18 条的叠加效力

《指引》第 18 条:未成年子女已满 8 周岁的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;不满 8 周岁但有表达能力的,亦应当听取原文)。法官”听孩子说话”的年龄门槛从 8 周岁前移到了”有表达能力的任何年龄”


二、第一档:两周岁以下子女

民法典 1084 条第 3 款规定: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这一档几乎是”铁则”。

依据解释(一)第 44 条,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需满足任一条件:母亲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;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;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(严重家暴、吸毒、严重精神疾病发作期等已影响照护能力)。

第三项”其他原因”是兜底条款,”母亲工作忙”不能简单等同于”确不宜随母亲生活”——需医院诊断、报警记录、居村委会证明等客观材料支撑。


三、第二档:两周岁以上、未满八周岁

这一档(已满两周岁、未满八周岁)是 2025 新规落地最明显、也最容易双方各执一词的一档。

3.1 新法五项优先考虑情形(解释(二)第 14 条)

202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的解释(二)第 14 条在原四项基础上新增第 5 项,并明确列举”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”的具体情形:

  1. 父或母有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等行为;
  2. 父或母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;
  3. 父或母有重婚、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;
  4. 父或母有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,且另一方不存在本项所列情形(新增第 5 项);
  5.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(兜底)。

旧法思路是比”哪一方对孩子更好”,2025 解释(二)转向比”哪一方对孩子更不利”——把不利情形尽可能列举清楚。家暴、虐待、遗弃、赌博、吸毒、重婚、同居、抢夺藏匿八类情形,任一项成立都可能直接决定抚养权归属。

3.2 “谁更能给孩子稳定生活”的综合比对口径

实务中法官在”五项”之外还会做综合比对,常见观察口径(不写具体判例数据):经济与稳定居住(工资流水、不动产证 / 长期租约、是否能提供独立卧室)+ 陪伴时间(微信记录、接送签到、学校活动到场频次)+ 生活连续性(现居地稳定性、就读学校、原有生活圈)+ 教育连续性(是否能延续原有学校、医疗诊所)+ 祖辈协助(父母健康、协助意愿证明)。

3.3 真实场景:2025 解释(二)施行后第一波裁判

本文案例来自公开报道,已脱敏改写,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。2025 年 4 月,福州某基层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抚养权纠纷。男女方 2021 年生下一女,2024 年底分居期间,男方母亲未经女方同意将两岁半的女儿从幼儿园接走并带回老家。法院认为:女儿未满两周岁时主要由母亲照顾;男方母亲有藏匿子女的事实,男方无法证明女方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。最终判决女儿由母亲直接抚养(具体安排详见文 3 探望权与保护令衔接)。


四、第三档:八周岁以上子女

4.1 尊重真实意愿的边界

民法典 1084 条第 3 款规定:已满八周岁的子女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但”尊重”不是”听命”——8 周岁以上孩子表达”想跟谁”是法定必听项,最终抚养权归属仍由法院根据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”综合判断

4.2 2026《指引》新增:未满 8 周岁但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亦应当听取

《指引》第 18 条调整了两件事:一是 6、7 岁有表达能力的孩子也要听;二是询问在不公开场合、父母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;必要时由心理咨询师或家事社工协助。

真实场景:2026 年 4 月,福州中院二审一起抚养权纠纷(据公开报道)。9 岁孩子在单独询问中明确表示”想跟妈妈,因为爸爸经常摔东西”。法院结合父亲家暴告诫书(详见《家暴报警与告诫书》)、母亲长期陪伴记录,驳回父亲上诉,维持原判由母亲直接抚养。


五、协议与诉讼:两条路怎么选

路径 法律效力 强制执行力 适用场景
民政局协议离婚 + 离婚协议书 双方签字 + 民政局备案即生效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双方无争议、孩子抚养安排清晰
诉讼中调解书 / 判决书 经法院出具 具有强制执行力 涉及财产、抚养、探望的实质争议

离婚协议本质是合同。对方不按协议履行(不按时接孩子、不按时付抚养费),你不能直接去法院执行——得先以”离婚后财产纠纷”或”子女抚养纠纷”为由起诉,拿到调解书或判决书之后才能申请执行。直接抚养安排、探望时间地点频率、抚养费数额与给付方式建议尽量落到法院调解书里。鼓楼 / 台江 / 仓山 / 晋安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在这类案件上的程序性做法基本相同,可同步咨询家事调查员做实地走访。


常见问题 FAQ

Q1. 孩子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,离婚时能争取抚养权吗?

可以。孩子跟谁生活 ≠ 法定直接抚养人是谁。若”实际随祖辈生活”是因父母双方工作原因,祖辈是协助照护而非直接抚养人,抚养权仍归父母。如果祖辈已实际承担主要抚养职责超过一定年限,可作为有利的稳定性证据支持己方主张,但仍需父母作为直接抚养人。

下篇:抚养权变更怎么申请:四种法定情形、证据清单与保护令救济(2025 新规)
关于判决之后抚养关系能否变更、保护令救济与证据准备的完整解析见《抚养权变更怎么申请:四种法定情形、证据清单与保护令救济(2025 新规)》→ 阅读下篇


法定继承中的子女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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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最后

抚养权归属这件事,没有”标准答案”,但有”标准程序”。三档年龄线(两周岁以下 / 两周岁以上未满八周岁 / 八周岁以上)+ 五种优先情形 + 协议与诉讼两条路径的选择,构成了 2025 / 2026 年福州家事法庭审理抚养权归属的裁判骨架。

如果你正面临类似情况,先把孩子的年龄、实际抚养情况、对方收入与有无家暴赌博等条件理清楚,往往比急着启动程序更有用。需要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做一轮梳理,可致电 15806034479(微信同号)联系吴丽玉律师。

本文为法律科普内容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情况差异较大,请以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。 本文案例均来自公开报道并已脱敏改写,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。引用法条:民法典第 1084 条;解释(一)(法释〔2020〕16 号)第 44 / 46 条;解释(二)(法释〔2025〕1 号,2025-02-01 施行)第 14 条;法办〔2026〕76 号《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》第 18 条。外链:最高法《解释(二)》原文最高法《工作指引》全文